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

愛.静仪.???

  當我知道,她對我妹妹說:「我們永遠不要見面」這個訊息後,我寫了一封短訊給她,大意是說:「妳今生不會有機會再見到我」。不久後,她致電給我,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不想我輕生。
  其實我死過很多次,但很多次都不能如願以償。十六年前車禍;各位大大小小的手術;不久前的二次絕食(三十小時與七十二小時)。證明了三天不吃食物,一天只喝二公升的水,還是可以生存的。希望下一次我能成功。當一天,不在看到我Blog的時候,應該恭喜我「願望成真」。
  某人去了一間專賣鏡子的商店,他選了三面鏡子,並看看那三面鏡子,最後都沒有購買。三天後,被人發現服毒自殺死在家中,留了一封遺書。內容:「我去到鏡鋪,照了三面鏡子都發現自己很「樣衰」,我不能接受這樣的一個自己……」
  在電話中,她說了很多不要「輕生」的道理。她以為我的輕生或多或少都因為她。
  電話中她問我:「我花這麼多時間勸你,是什麼原因?」
  我只輕輕的答:「你想心安。」她不語。
  以上的故事,同樣的發生在我的身上。只是三面鏡子比喻著家庭、事業、愛情。而她只是我人生的一部份,她會是原因之一,確不是原因的全部。又如一枚手榴彈,到底是拔保險絲的人使到手榴彈爆炸?抑或手榴彈本身有炸藥的成份?如果拔保險絲的人拔的是汽水的蓋,又會如何?
  她是基督教徒,這教派有一個理論:「神會原諒所有的罪人」她相信神,基本上不應該有內疚的。人有自我保護功能,當手觸到火的時候就會縮手,心裡上也是如此,所以時間會使她淡望這一切。這一起事件中,她更是應該心安的。
  我知道她不會在聯絡我,而我也不會再找她。我許了一個永遠愛她的承諾,同時也許了一個今生不再見她的承諾。
  《愛.静仪》一書中的一段,終於還是發生了:
「  也許,這一次過後,我們不再見面;也許,緣份的盡頭必是結束。
  有形的拒絕,痛,來得灑脫;無形的沉默,悲,萬般無奈。其實,我很想知道她心中的想法,想問她:「到底妳會不會當我是朋友,留一點位置在妳的心中?」我卻不敢問,不能問。
  當有一天她不再回覆我的短訊;接聽我的電話;推卻與我見面;拒收我的禮物的時侯,我會接受這個事實,無奈地望著緣份消逝。而她的一切也將永遠烙印在我的心裡,萬般情感印在《愛.静仪》。」

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

我Blog故我在,也與我的悲傷同在

  「棟篤笑」聽到的一句精句:「我Blog故我在,也與我的榮耀同在。」我很同意這個論調,所以一直我都只寫不公開的「筆記」,因為實在沒有值得榮耀的地方。而我能寫的都只是悲傷,然而悲傷處處可見,也不會有人喜歡沾染悲傷。在Facebook上的一位舊同學說的:「其实人生不应该在乎活的长或短, 而是要在活得快乐。」要求快樂,必須遠離悲傷的人,所以光明與黑暗永遠都是分開的。
  她是我初中一的同學,只同班過一年。但我對她的印像很深刻,我們不是很相熟,一年裡我們談不到十句話。我記得她並非我的記性好,而是我在那一年暗戀過她。
  我在Facebook尋她,不是有什麼特殊的目的。我只是想知道一些有關她的訊息而已。但我問她兩次的兩個問題,她並沒有回應我。我的問題很精簡:
  一、有自己的家庭了嗎?
  二、有沒有打算回關丹?

  我沒有想過要與她見面,但願能在網上淺談一兩句。然而,確驚覺時光已逝,當年一群赤子之心的同學、朋友,都與社會一樣變得現實了。
  一天一位朋友在MSN中說:「老實說,不知道你相信嗎?像今天這樣,我獨個一面在公司做東西,一邊有人陪我聊天,對我而言已經是一件幸福的事了。。。」
  我說:「咁都得?陪老婆幸福些。給你老婆看到,頭生角。」
  他說:「你不明白啦!今時今日的凡人誰會花整個下午的時間和你這樣聊,我不是說你閒,希望你明白。。。」

  我很瞭解他說的話,人長大了就各有各忙。所忙的只是自己所在意的人、事、物,當一個人對你說「忙」時,就表示他對你的心已亡。
  同樣地静仪也經常對我說這個字,當我聽到這個字的時候,我明白了她的心。我向她告白,只是告知我的心意,同樣也沒有任何特殊的目的,但願與她做一輩子的朋友。而我的一輩子也是短暫的,六十歲的咖啡之約我是等不到的,但最終的結果確是:「我們永遠不要見面」
  我Blog故我在,也與我的悲傷同在,我並不悲哀於自己,確悲痛於人類的內心人格。

第一次收到網友的卡片

  昨日收到一張由網友(一位我從Yahoo 知識認識的網友)寄來的卡片。很開心得知她已經信任了她的男友。但同時我也很擔心,世事常變的這個定理,因為我們只是人能常握的人、事、物是有限的。「懷疑論」建立在科學上能使科學進步,但在感情上「懷疑論」能夠建立人與人之間嗎?這是沒有定論的。
  但有一樣可以肯定的,只要所遇到情況並非是「不可能解決」的問題,都應該是積極的。當妳遇上不如意事情的同時,應該想起我這一位「宋大哥」,一個:
  一、下半身不遂十六年的人。
  二、患上癌症的人。
  三、深愛一位不可能愛妳的人。
  請問妳有必要自暴自棄嗎?有必要不開心嗎?家庭、事業、愛情,都不是人生的全部,缺少一樣還是沒有問題的。


愛.静仪.結束

各位好:
  很不願去寫,但做人有始有終,再難寫也得去寫;去承認;去承受。
  繼「定局」後,於四月十四日下午二時右左,得到最終結果:證實「終生失去戀愛機會」,她的態度;她的表示:「我們這一生不再是朋友」。(註一:她秘密的告訴我妹妹,我們永遠不要見面。她想將自己的電話SIM卡給我妹妹,若我短訊給她,由我妹妹回覆,我妹妹沒有收下。)

  結論:嚴重殘廢的三十四歲男孩子,在沒有「財華」;權力;且「唔靚仔」的情況下,不宜、不能、不應該愛上一位絕色、出色的二十八歲女孩子,更不應該向她表白。

  在那時刻開始,我「飢饉三十小時」,由於我是「無為青年」最終並沒有死掉。「心轉命轉」,我不知接下來還會面對一些怎樣的「精彩」?但很肯定的是,這件事過後,心態、觀念難免會起了變化。
  我不可能會「因愛成恨」,整個故事的發展,其實在我預料之內。只因我真的很愛她,所以選擇去發展這個故事。在《愛.静仪》未公開文稿中,我這樣寫過:
  「我愛她,已必定包容她的一切。她願意傷害我,我必讓他傷害。」

  「當有一天她不再回覆我的短訊;接聽我的電話;推卻與我見面;拒收我的禮物的時侯,我會接受這個事實,無奈地望著緣份消逝。而她的一切也將永遠烙印在我的心裡,萬般情感印在《愛.静仪》。」

  很無奈,我準確無誤預算到這樣的結果。我的好朋友,也說了他的故事給我聽,很感謝他的安慰話。他說:「當年也做過這類傻事,現在想起真的是一個笑話。」我想告訴他,我不可能當這是一件傻事,因為我不會去做一件傻事。正如我以前比賽象棋,我知道對手比我強很多,我還是一樣的奕下去,因為參賽是自己的決定。不過人生、棋賽都是很累人的事;煩惱也很多。
  我並不是世上最悲慘的人,而我只是他們其中之一。我的幸福像過去,一直去,一直去;我的痛苦像未來,一直來,一直來。有些人喜歡集郵、集唱片、集火柴盒,而我確是一個不斷收集「痛苦」的人。

  謝謝各位費時閱讀,這個故事正式宣告完結,再次希望各位在這個故事中有所體悟。

備註:有關(註一)是我後來知道的,聽到這樣的訊息,我並沒有在意,只是更讓我透澈人性,也讓我明白到「宗教信仰是與人性無關的」。「人不自私,天誅地滅」則是人類的內心人格。